2008-06-14 | 我心尽孝
父亲入安后,孝子我,按风俗在家设灵位,守孝七七四十九天,每七天为一个祭日,称为“头七”、“二七”、“三七”、“四七”、“五七”、“六七”、“末七”,共计49天,举行道场功德,上香叩拜,烧纸钱焚楮镪,为亡父修福。一般以一、三、五等单七祭札较隆重,其中”五七”由孝女全部承办,请道士念经超度,亲友皆至,孝子哭灵;孝子49天内不宴客,不饮酒娱乐,不到别人家去、不剃头、不刮须,甚至不洗澡,也不换衣服,谓之“守灵尽孝”。过了“七七”,这些禁忌便可取消。
今天已到守七“末七”了,孝道威严吗,要遵守这些禁忌,现代人是很难做到的。风俗永久但已简化,我能守禁的只是不进娱乐场所不剃头,头发零乱的已到了历史记录的长度,胡须也只是偶尔修一下,已尽显我那憔悴的形态。
其实风俗禁忌已不重要,我只坚信:我心尽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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